“熙宁变法”的失败很大程度是权力失去制约
2018-01-30 09:00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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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熙宁变法”的失败很大程度是权力失去制约

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。”是宋神宗年间,王安石在熙宁变法时提出的著名的“三不足”观点。特别是近代以来,这一观点一直被当作是无所畏惧,勇往直前、不断革新的精神代表而被褒扬。但仔细想来,结合王安石变法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,这一看似冠冕堂皇的观点却存在很多漏洞,以至为他以后的改革留下了很多隐患,这一观点是很值得推敲的。

如果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,天变当然是不足畏的(但王安石的“不足畏”是针对董仲舒的“天人感应”学说而言,而不是指抗御自然灾害)。但是,如果从中国古代社会的大背景下来看,天变不足畏就值得推敲了。

所谓天变足畏,来自西汉董仲舒所提出的“天人感应”理论。他认为天和人同类相通,相互感应,天能干预人事,人亦能感应上天。董仲舒把天视为至上的人格神,认为天子违背了天意,不仁不义,天就会出现灾异进行谴责和警告,天子应当因此感到畏惧而改行仁义;如果政通人和,天就会降下祥瑞以鼓励。这一理论貌似纯属封建迷信,但其实是大有深意的。在古代,皇权至高无上,没有任何人有权力能够约束皇权。那么,谁能够制约“天子”呢?那就只有“上天”了。而“上天”如何来传达自己的意旨呢?只能通过“天人感应”。可是,“上天”不会说话,只能通过一些打雷、地震、日蚀之类的天变来发表它的观点,因此必须有人来翻译解读,这些人又是谁呢?就是士大夫阶层。

这样一来,情况就很清楚了,表面上是封建迷信的“天人感应”理论,实质上是士大夫们用来合法制约皇权的“杀手锏”。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,每逢日蚀、地震、水火灾害等天变发生,常有士大夫们借题发挥,上书言事,针砭时弊。而平时对这种胆大妄为的“逆龙鳞”行为怒不可遏的皇帝,在天变面前,也不得不放下架子,低头认错,甚至发表“罪己诏”。虽然在皇帝倒行逆施的时候,并不总能及时的发生天变,而士大夫们对天变的解读也并不总能起到正面的作用,但这毕竟是一种对皇权难得的制约手段,所以,“天人感应”理论,在皇权一家独大的中国古代社会是有着相当积极意义的。

王安石的“三不足”观点,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制约机制。如果天变也不足畏,祖宗也不足法,人言也不足恤了,世上还有什么能约束皇帝的呢?难怪曾经积极支持过范仲淹变法的三朝宰相富弼听到这样的言论时,感到十分震惊,说:“人君所畏惟天,若不畏天,何事不可为者!”

不受约束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。在拥有绝对权力的情况下,滥用权力的诱惑力几乎是无法阻挡的。王安石变法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,通过“三不足”观点,取消了对皇权的一切约束,在宋神宗与王安石“上与安石如一人”的情况下,在变法的前几年,王安石几乎取得了不受约束的权力。生性执拗,人称“拗相公”的王安石,虽然是抱着一颗变法强国的赤诚之心,但也逃不出绝对权力的诱惑。

他滥用权力的第一个表现是,未经深思熟虑,在试行验证阶段就匆忙推出新法并强行执行。从熙宁二年(公元1069年)开始,到熙宁七年(公元1074年)的短短五年时间里,王安石就颁布了十几条新法。其中,许多核心的新法,是在变法的初期就颁布了。要知道,王安石推行的新法,很多都不是在旧法上小打小闹的修补,而是对整个国家体制(特别是在经济领域)的重大调整。这样重大的改革,在几个月间就提出并颁布执行,不能不说是过于草率了。王安石在变法之初,原本还有些试行的安排,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。这就使得原本可以在试行阶段发现并纠正的问题,被放大到了全国范围,因而引起了严重的后果,对整个王安石变法造成了重大影响。

王安石滥用权力的另一个表现,也是后果更为严重的一个表现,是他推行了“顺新法者升,逆新法者黜”的错误用人政策。凡是对新法提过意见的,不论意见有没有道理,是不是全面反对新法,还能不能争取,都一律罢黜;凡是高举赞成新法的旗帜,不论其人动机如何,品行如何,政绩如何,一律升迁。这种做法的后果,一方面是把朝中敢说话的名臣几乎都推到了新法的对立面,譬如,韩琦、富弼、司马光、欧阳修、文彦博、苏轼兄弟等等,其中不乏原本并不是全面反对新法,只是就其中一些具体问题,提出客观意见的人,如韩琦、苏轼等。另一方面,王安石任用的所谓支持新法的人中,则混进了不少有能无德的人,甚至是企图利用新法升官发财的投机分子。他们虽然靠着鼓吹新法而得到提拔,但并非真正的改革者。一旦身居高位,他们或是贪污腐败、鱼肉百姓,或是争权夺利、互相倾轧,甚至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,走到新法和王安石的反对面。譬如王安石一手提拔的邓绾,就是典型的势利小人,曾说过“笑骂从汝,好官须我为之”的“名言”。这一错误用人政策的后果,首先是蒙蔽了王安石的耳目,让他只能听到阿谀奉承的一面之词,而无法根据客观情况对新法的实施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;其次是给许多人造成了新党多是奸臣的印象,从而对新法本身也产生了怀疑,最终导致变法的失败。

王安石之所以犯下了这些滥用权力的错误,固然有他个人性格的因素,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他掌握了不受约束的权力。假如他的权力受到一些制约,畏一点天变,恤一点人言,在每一条新法出台之前,与反对派们辩论一番,修改几稿,非尽善尽美不能出台,这样一来,新法必会少很多漏洞。同样,如果王安石不能随意升黜官员,让朝中留着几个像韩琦、富弼、司马光、欧阳修、文彦博、苏轼那样的建设性反对派的话,一旦新法出了问题,他们就会立刻指出,迫使同时也是帮助王安石调整政策。绝对的权力,貌似对王安石推行新法有利,但最终却是害了新法和王安石。

“熙宁变法”的经验教训,对当下依然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。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的观点,固然可作为鼓励人们大胆改革、勇于创新的号角,但在改革过程中应该是,该畏的还是要畏,该恤的还是要恤。而且,应该在制度上建立“畏”和“恤”的机制,以保证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全面性。

(本篇完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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